双方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内将展位费定金、剩余展位费和宣传费全部汇至甲方账户。乙方在规定日期内全部付清展位费用后,甲方按双方确定的位置为乙方划定展位,供乙方搭建展台和布展,同时将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和参展产品介绍内容录入会刊。乙方未按期支付定金,甲方对乙方预定的展位或宣传项目不予预留。乙方到期未付清全部费用的,双方原商定的展位或宣传项目取消,乙方前期所交纳的费用恕不退还,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果甲方的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预付定金,甲方有权按照《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宣传稿件由乙方设计、甲方制作,稿件应于开展前一个月发至ciosh@ciosh.com邮箱。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宣传设计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可要求乙方修改,在乙方作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制作。

3、每个标准展位基本配备:三面围板(角位两面围板,白色,2.5m高)、中英文门楣一条(角位两条门楣,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射灯两盏、220V电源插座一个(非照明用电)、2张参展商证件)。特装展位仅提供光地面积及相应数量的参展商证件,不提供以上基本配备。

4、乙方自行承担特装施工管理费、电费、展位装修费、加班费等费用。甲方负责开馆期间展厅内走道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及保安服务。

5、进进馆布展期间及展会期间,进行展位装修的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施工,严格遵守展馆相关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博览中心及甲方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如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施工单位应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接受罚款。所有参展人员在展览会任何时间内(包括布展,展期和撤展)必须佩戴参展证方可以进入展馆,参展证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否则现场保安有权没收并不再给予重新办理证件。如果乙方要求延长布展时间,需通过甲方与展馆协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对于光地参展商,请于参展商手册规定的日期前将展位透视图及平面图(图则须注明尺寸)送交主场搭建商进行图纸批核。甲方有权拒绝未经主场搭建审核通过的参展商图纸进馆施工,或要求参展商作出修改。未经批核之光地展台如被要求在现场作任何更改,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展商负责。搭建商需按已批核之图样按图施工,任何更改须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7、乙方参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如有假冒、伪劣产品及因技术、专利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现有侵犯乙方工业产权的行为,乙方可以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由其依法处理。

8、展厅内严禁吸烟,展会期间谢绝未成年儿童进入展厅。乙方应服从大会统一管理和安排,自觉维护展馆秩序和大会形象,不得展出假冒伪劣商品。本届展会会期三天,乙方应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统一撤展、不得私自出售或拼售展位、不得展示与参展范围无关的商品、不得现场售卖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联合现场安保人员予以清除,取消其参展资格。对于违反会期规定、不遵守会期时间提前撤展、私拼展位的展商,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下届参展资格或对其预定的下届展位另行安排位置。此条款的解释权归甲方。

9、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疫病、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及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事情或情况)导致会议不能举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所交费用,导致会议不能按期举行,举行地点、会期安排如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10、如会期结束后,展位、展间内仍有乙方所有的展架、展品及乙方所有的其他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或展馆处理,一切清理费将由展商自行承担。

11、更多参展注意事项,请详细阅读《参展商手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801  电话:010-68535315,68535417,68535401 邮箱:ciosh@ciosh.com

Copyright©2004 - 2013 Ciosh.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劳动保护用品交易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1274号 


版本号:2.7.2013.8.26